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3 16:27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24 字体:【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舒建梅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24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权利人
(已故)
证书号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继承人备注
1曹晓新(曹小四)(已故)镇国用(2006)第0211号;
镇房权证凤尾字第(2004)792号
镇康县凤尾镇滨河小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出让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170.98㎡;房屋建筑面积133.91㎡舒建梅被继承人曹晓新(曹小四)所占房屋所有权20%由舒建梅继承,即舒建梅占40%,舒仁发、舒建玲、舒建昌所占房屋所有权份额不变,即各占20%,根据镇自然资用202528号文件批复,该宗地权利性质由划拨变更为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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