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云南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公布实施,为做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明确了2025年全省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结果将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我县及时组织开展镇康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目前已形成了《镇康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初步成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27日。公众可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905232380@qq.com。
附件1:镇康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结果表
附件2:镇康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类调整系数结果表
附件3:镇康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