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镇康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日期:2025-09-11 08:41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915次 字体:【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镇康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镇康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5:00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了《镇康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5年8月6日在镇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镇康县2025年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 (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2025年8月29日发布了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镇康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及听证会议记录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2025年9月5日15:00,听证会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主持人是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李军,听证监察人是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禹征宏、县政府办督查专员金元恒;决策发言人是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敏凤。听证记录人是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杨娅娜。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21名,实际到会代表20名。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纪律和听证会场有关注意事项。

2、听证主持人介绍决策发言人、监察人、记录员名单,介绍听证代表、旁听人员、出席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宣布听证会开始。

3、听证主持人说明听证事项,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听证代表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对本次听证事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技术单位陈述人就本次《镇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介绍和说明。

5、听证代表对本次《镇康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发表意见和提问。

6、决策发言人和技术承担单位陈述人就听证代表对本次《镇康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回答、说明。

7、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8、听证主持人对本次《镇康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进行总结。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1、勐堆乡的勐堆村改为勐堆社区;忙丙乡的忙丙村改为忙丙社区;南伞镇区片级别中Ⅰ中加上康宁社区。

2、水田在Ⅰ类区与Ⅲ类区价格相差8500元/亩,建议价差控制在4000-5000元/亩之间;水田价格通过几年的调整与原按产值倍数计算的价格基本持平,但是旱地、水浇地、园地价格与现实操作执行地价相差约为6000元/亩,建议能否将水田价格稍调低一点,旱地、水浇地、园地价格调高一些;调整系数建议将水田1.3调整为1.2,旱地、水浇地1.0调整为1.1,集体建设用地1.3调整为1.2。

3、水库未完全列出,建议增加。

4、根据区片综合地价分区因素指标表,“垦殖指数”与地价分区成正比,木厂乡绿荫塘村、黑马塘村组织实施过土地整治项目或计划组织实施,建议将绿荫塘村、黑马塘村调整为Ⅱ区。

5、建议将勐堆乡茶叶林澡堂坝景区周边调整为Ⅰ类;建议适当增加标准,与18年制定的高速补偿标准要所有提高。

6、建议将岩子头村调整为一类区;行政区增加勐捧社区。

7、对于范围内价格能够提高更好。

8、建议将忙丙乡帮海村、回掌村调整为一区片,将乌木村、新水村调整为二区片。

三、听证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上述意见和建议,经听证决策人合议后,就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如下:

1、勐堆乡的勐堆村改为勐堆社区;忙丙乡的忙丙村改为忙丙社区;南伞镇区片级别中Ⅰ中加上康宁社区。

此意见采纳。根据县民政局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核实修改。

2、水田在Ⅰ类区与Ⅲ类区价格相差8500元/亩,建议价差控制在4000-5000元/亩之间;水田价格通过几年的调整与原按产值倍数计算的价格基本持平,但是旱地、水浇地、园地价格与现实操作执行地价相差约为6000元/亩,建议能否将水田价格稍调低一点,旱地、水浇地、园地价格调高一些;调整系数建议将水田1.3调整为1.2,旱地、水浇地1.0调整为1.1,集体建设用地1.3调整为1.2。

此意见不予采纳。本次听证的价格是根据市级综合平衡,结合省级平衡之后确定的价格,符合本县的目前的实际情况,故不做修改。

3、水库未完全列出,建议增加。

此意见不予采纳。本次区片的测算是以行政村为基本评价单元,水库在文本中按照统称水库进行描述,图件上是全部以河流水面的图例进行展示,已经是全面覆盖了。

4、根据区片综合地价分区因素指标表,“垦殖指数”与地价分区成正比,木厂乡绿荫塘村、黑马塘村组织实施过土地整治项目或计划组织实施,建议将绿荫塘村、黑马塘村调整为Ⅱ区。

此意见采纳。已核实修改。

5、建议将勐堆乡茶叶林澡堂坝景区周边调整为Ⅰ类;建议适当增加标准,与18年制定的高速补偿标准要所有提高。

此意见部分采纳。将勐堆乡茶叶林澡堂坝景区周边调整为Ⅰ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资料分析,将勐堆乡茶叶林村调整为Ⅰ类区。本次听证的价格是根据市级综合平衡,结合省级平衡之后确定的价格,符合本县的目前的实际情况,故不再提高补偿标准。

6、建议将岩子头村调整为一类区;行政区增加勐捧社区。

此意见采纳。已核实调整和增加。

7、对于范围内价格能够提高更好。

此意见不予采纳。本次听证的价格是根据市级综合平衡,结合省级平衡之后确定的价格,符合本县的目前的实际情况,故不再提高范围内价格。

8、建议将忙丙乡帮海村、回掌村调整为一区片,将乌木村、新水村调整为二区片。

此意见部分采纳。根据进一步对接分析得出,将乌木村、新水村调整为二区片,结合地理位置等条件符合调整要求,故采纳此意见。但帮海村和回掌村近几年不涉及重大建设项目,且相关区域条件达不到一区片的要求,为了保证区片接边的合理性,故不调整这两个区域。

特此公告。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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