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杨正清、查国珍、杨建忠、李忠慧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11月24至2025年12月12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 1 | 杨建发(已故) | 镇国用(2000)字第0013号、镇房权证凤(2000)字第0215号 | 镇康县凤尾镇集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住宅 | 土地面积238.70㎡,房屋建筑面积157㎡。 | 杨正清、查国珍、杨建忠、李忠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