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聪芳、刘聪颖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12月5至2025年12月2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 1 | 刘庆华、王芹果(已故) | 镇房权证南伞字第(2008)0718号 | 镇康县南伞镇老农贸市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商品房 | 商住楼 | 分摊土地面积37.61㎡;房屋建筑面积71.16㎡ | 刘聪芳、刘聪颖 | |
| 2 | 刘昌吉(已故) | 云(2022)镇康县不动产权第0001819号 | 镇康县南伞镇公主路金源小区桃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经济适用住房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分摊土地面积26.50㎡,房屋建筑面积126.49㎡ | 刘聪芳、刘聪颖 | |
| 3 | 刘庆华、王芹果、刘昌吉(已故) | 镇房权证南伞字第(2016)5198号 | 镇康县南伞工业园区凌云公寓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保障性住房 | 商铺 | 分摊土地面积23.43㎡,房屋建筑面积186.92㎡ | 刘聪芳、刘聪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