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结合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的《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镇康县中心城县及凤尾镇等6乡镇中心镇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现将《镇康县中心城县及凤尾镇等6乡镇中心镇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李 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李敏凤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金元恒 镇康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
禹征宏 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成员
(四)听证代表
王春梅 县人大农环委副主任
汤海宽 县政协委员
尚建波 县委政法委干部
许治江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经济管理办公室主任
付郁芳 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股长
鲁红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股长
贺廷宇 县财政局干部
高华东 县民政局副局长
祁 荣 县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中心干部
马志英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技术创新股负责人
葛利昆 镇康县交通运输局高级工程师
杨树敏 南伞镇人民政府兴边富民事务中心主任
李 于 勐堆乡人民政府兴边富民事务中心主任
鲁尹刚 勐堆乡村民代表
邓 帆 勐捧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字新威 勐捧镇村民代表
高文申 军赛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干部
马志明 忙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建秋 凤尾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干部
林永兰 凤尾镇村民代表
(五)技术单位陈述人
司洋洋 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技术员
(六)听证记录人
花玉红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景华东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