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资颖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23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 1 | 杨军(已故) | 合同备案号zk2020123100301 | 镇康县南伞镇工业园区康鸿锦绣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商业用地 | 分摊土地面积25.61㎡房屋面积202.36㎡ | 李资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