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镇康县彭木山烈士陵园土地确权公告
日期:2026-01-14 18:09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214次 字体:【

镇康县彭木山烈士陵园,坐落于勐堆乡彭木山村委会,占地总面积2881.2平方米,1952年沿用至今,集中安葬着1952年至1967年期间为镇康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英勇献身的15名烈士,2023年被确定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2024年建设为红色教育阵地,由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陵园日常管理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十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一章第二条、《自然资源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号)文件精神,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强烈士陵园保护和管理,更好发挥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经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初审后,拟对镇康县彭木山烈士陵园尚未办证的设施建设地带予以确定土地权属,现公告如下:

一、纪念设施名称:镇康县彭木山烈士陵园

二、占地面积:1911.93平方米

三、土地性质:集体建设用地

四、所有权人:勐堆乡彭木山村民委员会小寨组

五、使用权人: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四至界线:详见附件宗地图

如有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权属证明等材料向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权利主张,联系电话:0883-6633698,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报镇康县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告。

附:宗地图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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