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和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3、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4、承担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5、拟定全县有关测绘管理的政策、办法;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
7、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9、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环境治理责任。
10、承担落实减排目标和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与破坏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11、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2、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
14、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5、推进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项目,推进资源环境保护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开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设11个内设机构(股级),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耕保股、土地利用管理股、测绘地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环境股、矿业开发协调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污染控制自然生态保护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股、镇康县不动产登记局。
南伞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中心、勐捧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中心、凤尾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中心为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派出机构。
镇康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镇康县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大队、镇康县收购储备中心、镇康县土地整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增减挂钩建新区农用地征收报批、规划编制工作。
2、做好土地供应计划,提高土地调控能力和服务重点项目的能力;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各项数据实施录入工作,监测与监管;加快项目具体供地,保证项目顺利落地,提高供地率及供后监管工作;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
3、加快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完成镇康县“十三五”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和镇康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修改完善及审批工作。
4、加快全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镇康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按照档案资料移交方案,加快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加强信息平台接入工作。
5、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工作。
6、加快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加强对县域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的研判,尤其是对县域地质灾害预测研判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重大灾害点监测、预警设施及配套,完善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的设施和途径,使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7、加强国土资源和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对非法占地、非法采矿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开展集中整治,实施重点监管。强化污染申报、核定、排污费的足额征收。
8、加强现场环境监察,重点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减排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污染源治理及排放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管理情况,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的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等9个方面进行监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 46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7.36万元,政府性基金7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6.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6.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7.36万元(本级财力807.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7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6.8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8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36万元,项目支出129.5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10101款、22001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7.36万元,主要用于保工资和保运转,2019999款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50万元用于不动产数据整合,2120899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79.5万元用于两违拆除和土地复垦费用。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705.27万元,主要用于兑付职工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33.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8.84万元,用于兑付工业园区聘用补助、大学生志愿者补贴、全县地灾监测人员补助县级配套部分;资本性支出50万元用于不动产数据整合;其他支出79.5万元用于两违拆除和土地复垦费用。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中比上年有所增加,主要是执行2017年下半年调整规范后新的津补贴标准。
(二)基本支出中“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37.7万元,2018年预算32.2万元,减少5.5万元,主要是全县压缩公用经费用来支持脱贫攻坚等项目支出。
(三)不动产数据整合50万元为2017年已拨资金,现调整为18年预算。
(四)两违拆除和土地复垦费用79.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国家土地例行督察违法违规占地建筑拆除及土地复垦。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5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8日
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目录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