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2401000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和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3)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4)承担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5)拟定全县有关测绘管理的政策、办法;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
(7)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9)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环境治理责任。
(10)承担落实减排目标和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与破坏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11)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2)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
(14)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5)推进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项目,推进资源环境保护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开化。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镇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实施和依法组织修改规划工作。
2、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已编制完成3个增减挂钩项目。已获批的增减挂钩项目共计节余659.022亩指标,为助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我县将凤尾等 7 个乡(镇)凤尾等5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产生的节余指标按照不超过节余指标申报数的50%(即300亩)进行有偿流转,节余指标流转收益除去增减挂钩项目成本外将全部用于本县脱贫攻坚,为易地扶贫安置点建设及扶贫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3、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补划工作。完成编制了《镇康(南伞)至耿马(清水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临沧段)涉及临沧市镇康、耿马、沧源等3个县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并上报通过省厅检查,后续将按要求继续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
4、农用地征转用报批工作。根据镇康县实际情况,对符合规划且具备报批条件的用地进行梳理,开展农用地征转用报批工作。
5、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共发放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告知书28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催办函1份。
6、土地利用管理及不动产登记情况。办理不动产权证书629本;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375本;数据整合平稳推进,我县城镇宗地数总量5000件,完成整合数2400件,房屋登记数总量15000件,完成整合数11275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已正式接入国家平台,我县数据接入总量已达3138件。
7、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情况。军赛乡彩靠等2个村(彩靠村、南榨村)土地整治项目和木场乡芹菜塘等5个村(芹菜塘村、木场村、龙塘村、打龙村、乌木兰村)土地整治项目计划总投资4510万,建设总规模1137公顷,项目于2016年12月开工实施,目前项目外业工程已完工,已进行县级自检自查,完成工程量复核工作,待审计。
8、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制定并印发《镇康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签订了《镇康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69个,共落实监测员338名,完成“两卡”发放工作。召开地质灾害会议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县级集中培训1次,组织监测员培训2次,应急演练开展3次,重点矿山企业组织应急演练开展2次。结合临沧国土气象服务平台运行,对各乡镇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安置手机APP,已完成后台管理授权105人。开展了汛前、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制定了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完成了勐堆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工程和忙丙乡岔路寨治理工程等6个治理项目县级验收,勐捧镇岩子头村捡种田治理项目变更还未批复,木场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项目未完工,勐堆乡铜厂村塘上水组滑坡治理项目已开工建设。
9、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情况。严格执行矿业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保证监管到位。
10、执法监察工作情况。一是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67次,发现违法行为111起,制止违法行为111起。二是切实加强环境监察,全年共出动118人次,形成环境监察记录30份,对辖区范围内的国控企业和县重点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达标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的使用等开展了现场监察。三是配合县农业部门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完成2017年以来设施农用地备案的20个项目用地核查,其中有2个项目存在将备案的设施农用地部分土地变相用于非农建设,已责令其进行整改。
11、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通知》(临府办明电〔2018〕199号)要求,我县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强化各相关单位责任。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档案”的原则,充分完善台账机制,扎实抓好整改工作。
12、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后续整改工作情况。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最终下发镇康县列入督察意见书7类148个问题,2017年完成整改45个问题,挂账整改103个问题。目前挂账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90个、正在整改13个。
13、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情况。2017年度国家下发我县土地卫片核查图斑173宗(含耿马县飞地图斑4宗),总面积1403.9亩,耕地面积877.42亩;2017年度国家下发镇康县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斑9个,经实地核查,合法图斑1个,伪变化图斑1个,违法非立案处理图斑5个,立案查处图斑2个,收缴罚没款4.5万元。
14、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情况。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清查阶段已完成,明确了我县纳入普查的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6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7个和规模以上入河(海)排污口8个。
15、污染防治和环评工作情况。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污水处理厂2018年1至10月累计处理水量184.5518万吨,COD消减量373.8吨,氨氮消减量75.41吨;编制完成《镇康县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 2025 年远景目标实施方案》。积极开展26个安置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编制,已完成项目外业调查,目前,已完成凤尾镇片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勐堆乡整乡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编制,《临沧市镇康县勐堆乡整乡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下拨资金500万元。
1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总要求,按照“六个严禁”的标准,坚决整治“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积极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即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设11个内设机构(股级),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耕保股、土地利用管理股、测绘地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环境股、矿业开发协调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污染控制自然生态保护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股、镇康县不动产登记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南伞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中心、勐捧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中心、凤尾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中心、镇康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镇康县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大队。
3.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镇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镇康县土地整理中心、镇康县环境监测站、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收入合50,801,855.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10,070.66元,占总收入的69.70%,比上年同期增64.20%,主要原因是2018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基本工资标准增资部分增加,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15,391,784.37元,占总收入的30.30%,比上年同期减4.8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拨入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8,048,925.91元。其中:基本支出8,968,785.70元,占总支出的18.67%,比上年同期增11.67%,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出差差旅费和工资增资补发增加;项目支出39,080,140.21元,占总支出的81.33%,比上年同期减0.79%,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项目资金支付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一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国土环保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68,785.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7%,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出差差旅费和工资增资补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国土环保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80,140.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79%,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项目资金支付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增减挂项目、地质灾害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24,161.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85%。与上年对比增加8.07%,主要原因是2018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基本工资标准增资部分增加,开展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和日常工作支出增多,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04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比上年同期增42.17%,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
2、211类节能环保支出1,827,3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1%,比上年同期减4.58%,主要用于国土部门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支出;
3、212类城乡社区支出2,740,12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1%,比上年同期增746%,主要用于增减挂钩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实施;
4、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738,65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5%,比上年同期减少8.06%。主要用于国土部门行政运行、规划、土地利用、地质灾害等方面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9,480.27元,完成预算的5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9,754.27元,完成预算的10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726.00元,完成预算的11.4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8,121.0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同期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763.9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885.0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2.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754.27元,占89.01%;公务接待费支出19,726.00元,占10.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754.2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9,754.2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比上年同期降18.34%。主要用于临沧市国土资源局开展规划、土地利用、土地整治、地质灾害等国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72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7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临沧市国土资源局开展规划、土地利用、土地整治、地质灾害等国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无国外接待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329,270.46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一致,无增减变动; 项目支出收入8,329,270.46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减1,733,609.54元,下降17.23%,主要原因是基金项目拨款减少;
(二)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559,759.81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一致,无增减变动; 项目支出9,559,759.81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同期增736,225.16元,增长8.34%,主要原是基金项目实施支付项目资增加;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GK0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473.92元,比上年同期减597,180.56元,下降51.59%,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资产总额169,632,458.42元,其中,流动资产147,079,208.04元,固定资产9,334,526.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898,320.87元,无形资产320,402.9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96,984.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8,10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212,04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482.03平方米,出租土地2350平方米,账面原值2,079,700.8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1,668.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69632458.42 | 147079208.04 | 9334526.58 | 6025753.49 | 1479201.99 | 0 | 1829571.1 | 0 | 12898320.87 | 320402.93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