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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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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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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2-25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7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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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和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3、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4、承担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5、拟定全县有关测绘管理的政策、办法;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

7、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9、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环境治理责任。

10、承担落实减排目标和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与破坏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11、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2、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

14、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5、推进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项目,推进资源环境保护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开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设11个内设机构(股级),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耕保股、土地利用管理股、测绘地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环境股、矿业开发协调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污染控制自然生态保护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股、镇康县不动产登记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增减挂钩建新区农用地征收报批、规划编制工作。

2、做好土地供应计划,提高土地调控能力和服务重点项目的能力;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各项数据实施录入工作,监测与监管;加快项目具体供地,保证项目顺利落地,提高供地率及供后监管工作;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

3、加快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完成镇康县“十三五”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和镇康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修改完善及审批工作。

4、加快全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镇康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按照档案资料移交方案,加快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加强信息平台接入工作。

5、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工作。

6、加快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加强对县域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的研判,尤其是对县域地质灾害预测研判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重大灾害点监测、预警设施及配套,完善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的设施和途径,使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7、加强国土资源和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对非法占地、非法采矿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开展集中整治,实施重点监管。强化污染申报、核定、排污费的足额征收。

8、加强现场环境监察,重点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减排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污染源治理及排放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管理情况,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的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等9个方面进行监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55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82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5.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20.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20.2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5万元(本级财力10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5.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20.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2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12万元,项目支出845.1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类,其中:2080505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款费支出94.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2089901科目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2101101科目行政单位医疗31.68万元和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费;2110101行政运行254.0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日常办公、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县域生态考核监测费用支出;2200101行政运行606.0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日常办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工本费;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05.24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201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保障金、镇康县凤尾镇石膏厂投资损失补偿、镇康县勐堆增减挂钩项目、镇康县南伞增减挂钩项目编制费用、镇康县违法建筑拆除复垦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75.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97.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6万元),项目支出845.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68万元,资本性支出791.44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包括:1.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5000元/每年/每人补助、车辆运转经费按单位在编实有车辆补助(越野车10000元/辆/年轿车9000元/辆/年)、烤降费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25元/人/年补助、福利费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18元/人/年补助;2.社会保险补助: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0%补助、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694.80元/人/月补助、工伤保险单位部分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0.2%补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按行政单位工人(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0.7%补助、大病补充保险单位部分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274元/人/年补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保留机构改革优惠部分+提高保留部分+教护提高10%部分+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护龄津贴+教龄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8%补助。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9.3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对本年与上年同口径数据比对情况分析。)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32万元,比上年32.10万元减少0.1万元,减幅为0.31%。其中:公务接待预算支出17万元,比上年17.10万元减少0.1万元,减幅为0.58%;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收入15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757.36万元增加217.76万元,增幅为28.75%,主要因为2018年增资和新招录4人。工资福利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192.68万元,增幅27.32%,主要因为2018年增资和新招录4人;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35.35万元,增加106.32%,人员增加经费随之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2018年度减少10.28万元,减幅54.56%,主要因为减少抚恤金支出。

(三)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715.62万元,增幅为552.60%,主要因为新增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费用、县域生态考核监测技术服务合同费用、采购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工本费、201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保障金、凤尾镇石膏厂投资损失补偿、勐堆增减挂钩项目、南伞增减挂钩项目编制费用、违法建筑拆除复垦费的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指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3、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用于保障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60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共申报项目6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9.88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纳入政府性基金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805.24万元。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2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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