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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上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七)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订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核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镇康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开展、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担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矿产资源管理股。
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46人,其中: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41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规划引领,谋篇布局优空间。一是扎实做好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镇康县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已于2024年5月28日获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复,2024年9月28日完成入库。二是加快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南伞镇除外的6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初稿已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审议、听证及公示,计划12月底前完成乡镇人大审议。三是把握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心城区3个单元详细规划8月已全部完成招标,9月完成初稿编制,已完成内部初步审查,正在进行公示,计划12月完成听证。四是严格工程规划管理工作。严把“三证及规划核实”审核关,2024年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8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41本,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51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本。联合执法、住建等部门推进非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出具18份违章建筑认定书、18份限期拆除通知,正在对已摸排的580户进行认定。
(二)加强保护,大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根据2024年度变更调查图斑测算,镇康县现有耕地面积59.0774万亩,高于耕地保护任务33869.0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现状耕地面积311927.53万亩,高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8亩。二是扎实推进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市级下达2023年度耕地流出整改任务2937.59亩,完成3700.60亩,完成率125.97%;省级下发2023年耕地流出排查面积3672.32亩,确定整改任务1137.36亩,完成整改1241.07亩,完成比例109.11%。三是做好临时用地审批工作。2024年临时用地审批1宗,缴纳土地复垦费35.37万元。加强临时用地实时监管,对即将到期的临时用地、超范围使用和应缴存土地复垦费用等做到提醒和督促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四是开展好设施农用地备案。完成设施农用地监管系统入库70宗,涉及面积0.0034万亩,占耕地面积0.0016万亩,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五是加快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023年共实施6个土地整治项目和2个引水灌溉项目,已竣工项目5个,正在施工项目3个,完成指标入库项目1个,入库耕地数量指标56.41亩,粮食产能指标28205.25公斤。六是加快推进镇康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镇康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未恢复治理83个,面积54.1578公顷,2023年已销号18个图斑,面积12.09公顷。目前正在开展修复,已施工完成土地平整26个图斑,面积约216.64亩。
(三)聚焦要素保障,高效利用腾空间。一是2024年镇康县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已完成并取得用地批复面积共261.7571公顷。交通方面: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镇康段)已取得用地批复,批复面积243.7227公顷;水利方面:35kv流水输变电工程项目已取得用地批复,批复面积0.2463公顷;能源方面:镇康县勐捧镇绿茵塘100mw农光互补项目、镇康县中核360mw光伏互补项目,2个能源项目升压站永久用地部分已取得用地批复,批复面积分别是1.2216公顷、1.0588公顷;“两高”项目:镇康县勐堆乡2024年度第一批村庄建设镇康县汇华亿星硅业有限公司年产三万吨金属硅节能降耗综合利用项目、镇康县凤尾镇2024年度第一批村庄建设(镇康县汇华亿星硅业有限公司年产三万吨金属硅节能降耗综合利用项目)、2个两高项目已完成用地报批取得用地批复,批复面积分别是6.8239公顷、5.0509公顷;村庄批次:镇康县勐捧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村庄建设(镇康县勐捧镇蒿子坝村幼儿园项目等5个项目);镇康县南伞镇2024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南伞镇南伞村竹木加工厂)项目2个村庄批次已取得用地批复,批复面积分别是2.3066公顷、1.5726公顷。二是正在加快推进2024年4个城镇批次、18个村庄批次的用地报批工作,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处理)、镇康县彩靠河水电站建设项目,已完成组卷上报省厅,争取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今年用地报批。三是编制2025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将2025县上重点项目职校搬迁项目确定为2025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进行报批;将公墓用地报批列入2025年用地报批工作重点工作,完善公墓用地手续。四是加快增减挂钩项目实施,镇康县2019年前共获批3个增减挂项目,需复垦面积2117.3205亩(耕地1605.2805亩、水田37.23亩),已使用和交易共1571.97亩(耕地938.33亩、水田42.98亩),流转金额7500万元。镇康县勐堆等5个乡镇彭木山等3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于2024年9月27日取得验收意见,核定指标总规模186.2205亩,其中耕地118.578亩(旱地118.578亩),其他农用地67.6425亩。镇康县凤尾等6个乡镇芦子园等3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于2024年9月20日取得验收意见,核定指标总规模245.961亩,其中:耕地121.5675亩(旱地121.5675亩),其他农用地124.3935亩。镇康县凤尾等7个乡(镇)凤尾等5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于2024年11月13日取得验收意见,初步核定指标总规模571.9905亩,其中耕地290.8995亩(旱地290.8995亩),其他农用地281.091亩。新编临沧市镇康县勐捧等3个乡镇丫口等1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方案于2023年9月28日获得批复(云自然资增复〔2023〕115号),2024年9月4日经中介超市公开招标,云南创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649.97万元中标。该项目共涉及勐捧镇、勐堆乡、南伞镇3个乡镇,目前2024年12月2日—4日市级初验已通过。新编制临沧市镇康县军赛等3个乡(镇)彩靠等7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方案于2024年7月12日获得批复(云自然资增复〔2024〕140号)。于2024年8月15日云南朝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区涉及军赛乡、木场乡、凤尾镇3个乡镇,目前2024年12月2日—4日市级初验已通过。镇康县勐捧等3个乡镇勐捧等1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方案正在修改中。五是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全面抓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完成批而未供土地(2009年至2023年获批)处置基数1418.37亩,按年内完成30%、处置不低于425.511亩。截至目前,完成供应7宗386.1亩,完成处置基数的27.22%,预计年内可以完成30%以上;完成上报市级供地5宗,面积423.6615亩(存量用地1宗15.594亩);县级供地8宗,面积15.0015亩;组织拍卖出让7宗,面积376.1415亩(存量用地1宗15.594亩)。完成土地使用权初始、转移、变更的审批105件,其中初始登记8宗,转移登记64宗,变更登记33宗。
(四)突出生态建设,绿水青山促发展。一是加大巡查和立案查处力度。按照“早发现、早制止、零容忍、严查处”的工作要求,2024年开展执法检查73次,出动144人次,出动车辆74台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1份。二是抓实各类违法用地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历史遗留挂账问题整改,对历年督察挂账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表,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2017年—2023年历史遗留挂账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抓实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镇康县涉及2024年督察问题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三是大力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24年镇康县涉及省级自提图斑172个,分割后为221个图斑,涉及耕地面积212.68亩,违法面积6.4亩,违法比例为6.28%,违法比例和违法面积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截至目前,省级自提线索图斑已全部完成系统填报,已完成整改。四是切实抓好审计指出问题整改。镇康县共涉及审计指出问题图斑35个,耕地面积58.76亩。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21个,剩余14个问题,其中:7个村庄批次完善用地手续图斑市局已完成会签;2个完善宅基地手续图斑,已报政府,待政府批复完成整改;2个城镇批次完善用地手续图斑,已完成勘测定界报告,正在开展征地前期工作;3个拆除复垦图斑正有序推进。五是提高矿政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完成矿业权信息公示24家,探矿权8家,采矿权16家。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及时与矿山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定期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共10次。指导全县20家矿山企业完成2024年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上报,配合完成市级开展2个矿业权的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质量检查及外业抽检。目前全县有采矿权20个,(有效期采矿权14个、过期采矿权6个);探矿权15个。六是2024年抓实矿业权审批清理工作。配合市级完成4个过期采矿权联勘联审和生态综合评估,有序推进6个过期探矿权正在办理延续、变更业务。
(五)以民为本,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继续优化窗口服务,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质量,压缩办理时限,积极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累计网上办理登记业务28件,办理“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登记2件次。2024年颁发不动产权证书831本、不动产抵押登记418份,司法查询311件,其他查询810件,群众来访咨询1200件。二是积极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加快推进疆城家园小区、安然小区项目和中缅商贸城(玉石街)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安然小区登记难问题全面化解,疆城家园小区、文明新村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突破,新增办理不动产证书126本。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快已立项实施的17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已组织终验并移交乡镇管护8个,组织终验1个,已组织初验6个,已组织预验收1个,发生滑坡事故1个。完成7个搬迁避让项目初验。加快推进全县未完成搬迁任务201户,已完成搬迁17户,正在实施63户,未启动搬迁5户,无法完成搬迁116户。针对无法完成搬迁任务的116户,已报审核销搬迁指标并获批。加快推进2023年增发国债第三批镇康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实施,投资预算864万元,已落实683.05万元,资金执行率79.05%。
(六)摸查底数,提升自然资源服务和支撑能力。一是强化自然资源动态监测。根据省级下发的1-3季度镇康县常规监测疑似变化图斑任务,会同乡(镇)、村级人员力量开展图斑外业调查、核实举证,完成图斑审核6047个,面积35755.56亩。扎实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围绕国家下发镇康县6448个,39308.99亩图斑调查举证任务,编制《镇康县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方案》,成立了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专班,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二是会同县林草局开展林草湿图斑数据与国土调查数据衔接、地类对接,完成全县66986个图斑复核工作。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地类不一致小斑土地性质认定工作,服务用林报批。三是加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和应用。按要求启用经自然资源部审核确认的镇康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七)政治引领,加强机关党建提高思想觉悟。一是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见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强化思想教育阵地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政治担当,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凝聚起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见效。二是抓责任制落实,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关党建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协助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不断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4场次50人、通报学习典型案例3场次40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7次、周五学习会22次,工作群推送《条例》25次。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坚持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以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专项整治等形式,不断丰富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抓好党员干部履职担当。认真贯彻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镇康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好“阳光行动”“暖心行动”涉及牵头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58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8.44万元,占总收入的89.10%;其他收入500.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9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45.66万元,下降45.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45.81万元,减少51.52%;其他收入增加500.16万元,增长1000320.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被征地农民保证金,减少征地款项目等,故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94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94万元,占总支出的12.65%;项目支出5191.55万元,占总支出的87.35%;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40.19万元,下降41.0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70万元,下降3.90%;项目支出减少4109.49万元,下降44.18%;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被征地农民保障金、征地款、土地整治项目支出,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1.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6.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91.5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0.36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镇康县工业园区康鸿锦绣苑二期建设项目征地资金444.47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工业园区康鸿锦绣苑二期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附着物补助款、征地测绘费款。
2.镇康县2024年度第一、二、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1287.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及时保障被征地农户合法权益,并完成城镇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3.地质灾害防治市级补助资金60.0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专项防治,对灾(险)情月报数据报送次数23次。完成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对灾(险)情、成功预报、月报数据报送及时,有序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耕地开垦费资金4.8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平台建设和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按新管理方式申报建设用地,挂钩信息随同用地一并报批。
5.镇康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工程款资金236.6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用地结构、提高耕地质量、支持新农村建设。
6.云南省卫片执法补助经费11.4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检查项目,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为自然资源科学监管、快速决策提供依据。
7.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项目及工业园区轻纺产业园项目(二期)用地合作协议投入成本及收益资金1267.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前期开发支出,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向国家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费用,是取得土地的核心成本。
8.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临沧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87.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因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重点改善地质环境、土地利用结构和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
9.省级、市级下达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资金、技术支撑服务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资金17.46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运行维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驻县联乡专家队伍建设等工作。
10.勐堆乡尖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资金49.82万元,主要用于勐堆乡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是通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耕地质量与利用效率的综合性工程,主要涉及耕地提质改造、空间布局优化等。
11.镇康县军赛乡岔路村大坝等6个土地整治及2个引水管道项目资金100.00万元,主要用于军赛乡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是通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耕地质量与利用效率的综合性工程,主要涉及耕地提质改造、空间布局优化等。
12.镇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至2035年)进度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整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形成全域管控体系。
13.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资金171.00万元,主要用于推广垃圾焚烧发电等技术,实现工业危险废物减量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14.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征订资金27.49万元,主要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制发管理,确保与纸质证书证明内容一致,加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生成、签发、传输、存储、共享应用全过程管理。
15.德胜街延长线糖厂职工车棚补偿资金16.59万元,主要用于对被征地块进行现场核实,按一地一策制定恢复征收台账,保障被征地农户合法权益。
16.镇康县军赛忙吉利村哑巴河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中央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87.02万元,主要用于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通过地质勘查,查明了泥石流沟域内物源情况,发生泥石流后的沟道条件和形成泥石流的水源条件,为防治工程设计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
17.镇康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资金876.00万元,主要用于集中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搬迁农户建房补助。
18.镇康县地质灾害防治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金26.93万元,主要用于坡面清理+锚杆肋板墙工程+坡脚挡土墙+截排水工程的建设,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
19.项目前期规划、用地等技术服务及日常经费200.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运行维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驻县联乡专家队伍建设等工作。
20.2024年度城镇批次用地报批技术服务费用资金100.00万元,主要用于用地测绘、勘测定界、地形修测;耕地图层数据包制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2.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66%。与上年相比增加1362.58万元,增长37.74%,完成年初预算的347.15%。原因是本年增加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项目及工业园区轻纺产业园项目(二期)用地合作协议投入成本和收益资金、土地整治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调动,在职人员减少2人,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类)支出3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完成年初预算的84.5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大病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调动在职人员减少2人,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大病保险支出减少。
4.城乡社区(类)支出130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迁征地补偿、增减挂钩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土地整治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镇康县工业园区康鸿锦绣苑二期建设项目征地资金、镇康县2024年度第一、二、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土地整治项目和增减挂钩项目施工资金。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4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4%,完成年初预算的235.8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转、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项目及工业园区轻纺产业园项目(二期)、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资金、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临沧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项目前期规划、用地等技术服务及日常经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工程款资金等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项目及工业园区轻纺产业园项目(二期)、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资金、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临沧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项目前期规划、用地等技术服务及日常经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工程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6.住房保障(类)支出5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完成年初预算的88.9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调动在职人员减少2人,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减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2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9%,完成年初预算的495.28%。主要用于地灾工程类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资金为上级专款未纳入年初预算,军赛忙吉利村哑巴河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使用上年项目结转资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90万元,决算为10.75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39.9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2万元,增长19.04%。增加的原因是人员调入,差旅费增加。
1.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0万元,决算为10.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95%,完成年初预算的63.5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8万元,增长34.31%。增加原因是开展地灾防治和宣传、土地整治项目检查工作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车辆购买年限长,修理费增加,支出增大。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决算为0.6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2%,完成年初预算的6.6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38.46%。减少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9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2万元,增长19.04%。增加原因是上级部门到我单位开展地灾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次数增加,接待费支出增大,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部门无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0万元,决算为1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2%,比上年同期增加2.58万元,同比增长34.31%,增加的原因是开展地灾防治和宣传、土地整治项目检查工作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车辆购买年限长,修理费增加,支出增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比上年同期减少0.40万元,同比下降38.46%,减少的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本单位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购置车辆0.0辆。本单位无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开展地灾防治和宣传、土地整治项目检查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测查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4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开展地灾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等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45.10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28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入,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8745.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47.89万元,固定资产328.4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047.35万元,无形资产22.0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32.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2.用地报批:进一步增强供地能力,促进辖区经济建设发展,保障建设用地需求,认真做好土地报批工作。3.执法动态巡察: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力度,开展全方位动态巡查,保持常态化的建设用地执法监管,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4.地质灾害防控:辖区内无大型地质灾害发生,无人员伤亡。5.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学习,认真执行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土地登记发证业务。6.征地拆迁:加强征地拆迁工作,切实保障省、市、区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确保项目有地用,按时完成拆迁腾地工作。
评价结果均为:“优”。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3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