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序号职权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实施主体1行政处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职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职业资格。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
日期:2024-06-14浏览:198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