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节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极易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保障群众安全,防范遏制火灾事故,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如下提醒:
提高思想认识,紧绷防火“安全弦”
冬春火灾防控形势严峻,广大市民需摒弃侥幸心理,主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防火、灭火及逃生技能,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
聚焦重点领域,筑牢防控“安全网”
规范户外设施设置: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等区域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消防救援的设施,需及时清理整治。
保障市政设施安全:禁止损坏、遮挡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确保各类市政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运行。
维护城市公共秩序:禁止在城市道路堆放易燃可燃杂物;沿街商户及流动摊贩禁止违规经营、占用消防通道或公共区域,及时清除经营区域火灾隐患。
户外经营与施工:商铺、摊贩禁用违规明火和大功率电器,不占用疏散通道;施工单位规范动火作业,配齐消防器材,清理施工垃圾。
餐饮油烟场所:定期清洗油烟设备,严禁私改燃气管道,确保燃气无泄漏,后厨动火区远离可燃物。
公共区域:严禁焚烧垃圾、秸秆等;遵守烟花燃放规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人群;小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清理楼道杂物。
践行安全习惯,守好居家“安全门”
安全用电:不私拉乱接、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线路设备;取暖设备远离可燃物,人离断电。
安全用气:用气保持通风,用完关总阀;定期检查软管,发现泄漏及时报修。
安全用火:不卧床吸烟,妥善保管火种;教育儿童不玩火,提倡文明祭扫。
畅通通道:不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遮挡消防设施;高层住户熟悉逃生路线。
主动参与共治,凝聚防火“向心力”
火灾防控人人有责,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如违规焚烧、堵塞消防通道等),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883-6631234(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火灾报警:119。
冬春防火,警钟长鸣!让我们携手筑牢安全防线,守护平安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