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政要闻
日期:2026-02-24来源:县司法局浏览:4 次
日期:2026-02-24来源:县司法局浏览:4 次
日期:2026-02-24来源:县司法局浏览:4 次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镇康县实际情况,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镇康县2026年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事宜通告如下:一、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全天候禁止燃放。(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镇康县南伞老城集贸市场、镇康县南伞八号路好来满面集贸市场、镇康县新城集贸市场、镇康县文明新村集贸市场和镇康...
日期:2026-02-14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浏览:149 次
液态醇基燃料在颜色、气味和口感上与白酒极为相似,从视觉上难以区分。甲醇无色且与水互溶,气味与乙醇相近,是毒性较强的危险化学品,误食后会导致失明甚至死亡。醇基燃料、甲醇极容易与日常饮用的散装白酒混放错用、错拿,造成误饮中毒事件发生。为严防误饮醇基燃料、甲醇中毒,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如下:一、使用液态醇基燃料、甲醇作为燃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对于液态醇基燃料、甲醇必须专区存放、专人管理,严禁与食品、散装白酒等混合存放,并在盛装容器上张贴“有毒燃料”“严禁饮用”“不可食用”等醒目警示标志。同时,应...
日期:2026-02-13来源:县市场监管局浏览:132 次
马年春节来临之际,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出倡议,倡导新春佳节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坚守“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理念,共筑文明餐饮新风。一、倡议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制止浪费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反食品浪费标识,点餐时提醒消费者按需点餐、引导理性消费,从源头杜绝浪费,践行文明经营承诺。二、倡议餐饮经营者优化经营理念、强化自律担当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将节俭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制作、供餐服务全程,精打细算、物尽其用减少餐厨垃圾;结合春节用餐高峰科学测算食材需求,合理采购储备,避免过度备货造成的食物浪费...
日期:2026-02-13来源:县市场监管局浏览:124 次
2026年马年春节将至,全县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聚餐宴请、年货采购活动集中,为切实防范化解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预警公告如下:一、警惕家庭饮食风险(一)警惕不合格食材风险。选购食品时务必仔细查验,不采购感官异常、过期变质、包装鼓包破损的食品;不采购不新鲜的果蔬、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不购买、不食用“三无”、“山寨”及超期变质食品。(二)警惕储存、加工交叉污染风险。购买熟食卤味、儿童食品、酒水饮料,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经营场所;冷藏冷冻食材采购后需及时存入冰箱,严...
日期:2026-02-13来源:县市场监管局浏览:150 次
根据《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5位专家评估组于2026年2月4日对临沧华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报咖啡师(初级)、家政服务员(初级)、电子商务师S(初级)、无人机驾驶员(初级)、安全员(初级)、餐厅服务员(初级)、养老护理员(初级)、架子工(初级)、缝纫工(初级)9个培训工种进行现场评估。同意增加培训工种8个:咖啡师(初级)、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初级)、电子商务师S(初级)、无人机驾驶员(初级)、餐厅服务员(初级)、养老护理员(初级)、架子工(初级)、缝纫工(初级)。不同意增加培训工种1个:安全...
日期:2026-02-13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136 次
为保障沿边区域交通顺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镇康勐堆至孟连朗勒段试通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试通车路段及设施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镇康勐堆至孟连朗勒段全长207.39公里,分为勐堆至南伞段(K196+745~K222+852.562)和勐撒至孟连段(K334+842.648~K520+740)。将于2026年2月13日12:00实行试通车。该路段设勐堆、红岩(已建成镇清高速)、勐撒(已建成临清高速)、耿马北、耿马南、永改、木戛、班箐、西盟、景信、...
日期:2026-02-11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浏览:239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有效保护镇康县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经各乡(镇)推荐申报,镇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审、复核审定等规范程序,拟将蜜蜂(滇南中蜂、酸蜂)养殖技艺等项目推荐申报为镇康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从2026年2月10日开始,至2026年3月1日结束。公示期内,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
日期:2026-02-10来源:县文化旅游局浏览:184 次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2025〕16号)《临沧市商务局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镇康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第三方机构联合对镇康县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进行了县级阶段性验收,根据项目承办单位的完成进度进行奖补资金拨付,确定2个项目承办单位达到阶段性拨付条件,现将名单及首次拨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2月8日—2026年2月12日,共5天。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市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镇...
日期:2026-02-08来源:县商务局浏览:97 次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满足办事群众打字、复印、照相等便民服务需求,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决定对政务服务大厅内文印窗口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租基本信息(一)招租单位: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招租标的:镇康县政务服务大厅内指定的文印窗口,面积约7.68㎡,具备基础办公条件,具体以现场踏勘实际情况为准。(三)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四)经营范围:打字、复印、照相、图文处理等便民服务项目,严禁开展违法违规业务。(五)竞价起始价:0.35万元/年,租金按年度支付,实行“先付后用”原则,具体支付节点以合同约...
日期:2026-02-05来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浏览:243 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点单位火灾事故发生,按照《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镇康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的实际,对全县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一、调整数量2025年镇康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总数为33个。2026年镇康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总数为45个。二、调整情况镇康县魅惑酒吧服务酒吧、镇康县南伞银泉酒吧、镇康县利达商贸有限...
日期:2026-01-30来源:镇康县消防救援局浏览:6 次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镇康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8.0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7%。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4.18亿元,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3.78亿元,同比下降3.7%;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0.13亿元,同比增长2.3%。注: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4年,镇康县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87.4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3%。
日期:2026-01-28来源:县统计局浏览:37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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