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镇康县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及运行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运行情况
2025年度,镇康县医疗保险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规范开展基金会计核算与管理。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总体运行平稳,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一)参保与筹资收入
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8388.93万元。
1.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6690.3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4883.05万元,个人账户1807.30万元),占总收入的79.8%。
较上年同期增长2.17%,收入运行平稳。
个人账户收入较上年下降8.36%,主要受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实施影响,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新标准定额划入。
2.其他收入:40.52万元(主要为违规扣款、违约金等)。
3.利息收入:52.92万元。
4.转移收入:5.13万元(为外省调入人员个人账户转移金额)。
5.上级补助收入:1600.00万元(市级拨付统筹基金)。
(二)基金支出
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8291.59万元。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3197.7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1284.32万元,个人账户支付1913.44万元),占总支出的38.6%。
较上年同期下降1.27%,主要原因是: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方式调整、医疗机构统筹金暂留金政策执行以及总额控制管理。
2.其他支出:38.66万元(主要为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
3.上解上级支出:5055.17万元(按规定上解市级的统筹基金及个人账户清算资金)。
(三)预算执行与基金结余
1.预算执行。
(1)基金收入预算执行进度为93.1%。
(2)基金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为89.1%。执行进度稍偏低,原因与上述支出下降原因一致。
2.基金结余:
当期结余:97.3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350.65万元;个人账户当期出现赤字253.32万元,主要受门诊共济政策划入标准调整影响。累计结余:4395.35万元(统筹基金1199.51万元,个人账户3195.84万元)。
基金安全情况: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6个月,基金运行处于安全区间。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一)参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63,913人,参保规模保持稳定。
(二)基金收入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9948.29万元。人均筹资标准为1100元(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700元)。
1.个人缴费收入:6648.45万元,较上年增长4.94%。
2.城乡医疗救助资助收入:490.08万元。
3.利息收入:50.68万元。
4.财政补助收入:307.96万元(县级补助部分)。
5.其他收入:39.00万元(主要为违规扣款、违约金)。
6.上级补助收入:12902.20万元(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
(三)基金支出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18788.12万元。
1.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0499.05万元,较上年下降5.75%。
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始执行医疗机构暂留金政策;打包付费结余资金的支付周期影响(2025年结余资金尚未支付)。
2.上解上级支出:7602.77万元。
(四)预算执行与基金结余
1.预算执行。
(1)基金收入预算执行进度为99.5%。
(2)基金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为93.8%。执行进度偏低原因与上述支出下降原因一致。
2.基金结余。
当期结余:1160.17万元。累计结余:3680.10万元。
基金安全情况: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约为5个月,基金运行安全可控。
四、综合分析
1.总体稳健:2025年,我县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基金均实现年度收支平衡,累计结余充足,整体运行安全平稳,风险可控。
2.政策影响显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实施是个人账户收入与当期结余变化的主要因素,政策转型期影响符合预期。
3.管理持续加强:医疗机构暂留金、总额控制、打包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措施的推行,对规范医疗行为、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暂时影响了支出进度。
4.保障持续有力:在基金平稳运行的基础上,确保了全县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筑牢了医疗保障防线。
特此公示。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