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相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因镇康弘达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247604136250)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经审核,决定解除该机构的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关系。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镇康弘达医院
机构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政通路23号
机构级别:未定级
医保编码:H53092400063
二、解除原因
该机构因内部经营调整,经慎重研究后主动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要求终止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
三、解除时间
自2026年1月12日,正式解除上述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关系。解除后,参保人员在该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将不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四、监督与咨询
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0883-6630477
受理部门:镇康县医疗保险中心
通讯地址:镇康县南伞镇学子路39号县医疗保障局
特此公示。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