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5日,县医疗保障局对上级下发的“药品限就医方式”疑点数据到县人民医院开展现场核查。经查实,该院存在3条“安宫牛黄丸”结算数据违规报销。根据《国家药品目录》规定,安宫牛黄丸仅限于住院或急诊期间使用方可纳入医保报销,县医院将其纳入普通门诊患者医保结算,违规费用合计522.00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17.00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医疗机构不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规定,县医保局当场向县人民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17.00元,并处行政罚款325.50元。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