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司法局木场司法所立足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实际,针对木场村马某与李某因父辈遗留界墙引发的宅基地权属纠纷,创新运用“事实核查+释法明理+情理兼顾”三维调解法,高效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乡村治理中历史遗留邻里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板。
一、实地核查“摸准脉”,锚定调解事实基础
面对双方父辈离世、界墙历史约定无从考证的困境,司法所调解员坚持“一线工作法”,多次深入纠纷现场开展勘查:一方面精准测量界墙现状、走访知情村民核实历史背景,厘清争议核心为“界墙权属不清、边界约定缺失”;一方面同步调取宅基地权属登记资料,结合当地长期形成的“中间界、各维护”乡土惯例,明确调解的事实依据与现实基础,避免“无的放矢”式调解。

二、释法明理“破对立”,筑牢调解法律根基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关系相关规定为抓手,精准开展法治宣传与矛盾疏导: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核心要求,向双方阐明界墙纠纷的法律边界,纠正“寸土必争、互不相让”的错误认知;结合类似邻里纠纷案例,讲解“相邻权”的权利与义务边界,引导双方认识到“界墙的本质是邻里关系的纽带,而非矛盾的导火索”,逐步化解对立情绪,打开沟通僵局。
三、情理兼顾“促和解”,实现调解标本兼治
立足“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提出务实可行、兼顾双方诉求的调解方案:创新提出“共同加高界墙、各自维护一侧”的解决方案:以原有界墙中线为界,双方共同加高墙体,建成后各自负责自家一侧的砌筑、维护,既明确了物理边界,也通过共同施工的过程修复了邻里关系;全程跟踪协议履行,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现场见证下,双方共同开工砌筑新墙,曾经对立的邻居主动配合、握手言和,实现“墙起隔阂消、人和矛盾解”的良好效果。

此次纠纷化解,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兼顾了乡土人情,是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镇康县司法局木场司法所将持续深化“三维调解法”的推广运用,聚焦邻里、宅基地等高频纠纷类型,靠前服务、主动作为,以基层司法调解的“温度”筑牢乡村治理的“稳定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