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来临,我县已进入野生菌生长和销售旺季,也是误食有毒野生菌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期。野生菌种类繁杂、鉴别难度极大,部分剧毒野生菌误食后极易造成肝肾功能损伤、器官衰竭,甚至危及生命。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范遏制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现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如下:
四、各农贸市场开办方、摊贩务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查验关,严防来源不明的野生菌入市销售,把好野生菌市场准入关。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主体依法从严查处。
五、食用野生菌后,一旦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乏力、视物模糊、幻视幻听、肢体麻木、烦躁抽搐等疑似中毒症状,无论症状轻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做到第一时间就医,切勿拖延观望、自行服药缓解、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在等待救援过程中,尽量保留中毒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或照片,以便医疗机构鉴定毒菌种类、精准救治。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首诊医疗机构第一时间救治,对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及时转至有救治能力的综合医院,争取救治黄金时间。
广大群众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
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