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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简介
日期:2026-06-17 10:13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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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镇康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加挂镇康县城市管理局牌子,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和监督股、行政执法股3个股级机构,下属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和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4个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局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党建引领各项工作。

    一、县城市管理局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四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与全过程监管

    一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二是设置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三是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四是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二、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一)执法一大队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

    1.行使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行政处罚权

    6.行使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

    7.行使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权;

    8.负责查处占道售犬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劝导违规携犬出户行为,对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捕捉、收容处置,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9.依法查处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0.承担推进全县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

   (二)执法二大队派驻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委托事项以县自然资源局名义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案件查办等执法工作。

   (三)执法三大队派驻县林业和草原局,按照委托事项以县林业和草原局名义开展林业和草原领域行政案件查办等执法工作。

    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对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镇康县城市管理局)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83-663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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