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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1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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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郭卫民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1)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权利人

(已故)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郭照忠

镇国用(1997)字第0098号

镇康县南伞镇集镇

划拨

国有建设用地

住宅

土地面积:236平方米

郭卫民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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