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管部门 | 主项 | 子项 | 办理项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是否涉企 | 是否收费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措施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 |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 审批结果类型 | 法定审批时限 | 承诺审批时限 | 公布情况 |
2 | 县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县气象局 |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四、五、七、八、九、十、十一条。 | 否 | 否 | 减时限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计单位人员的资格证原件。3.将承诺审批时限由10 个工作日压减至 3 个工作日。 | 无 | 无 | 条件型 | 批文 |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 3 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