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光 持有坐落位于南伞水泥厂泰和路北侧 ,证书号为:镇国用(2009)第011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由于当事人保管不善导致该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示遗失。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1月23日-2024年2月16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证书。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方式:0883-6632232。
序号 |
权利人 |
用途 |
权利 性质 |
证书号 |
面积(㎡) |
地址 |
1 |
李建光 |
国有建设用地、住宅用地 |
出让 |
镇国用(2009)第0116号 |
土地面积:255㎡ |
南伞水泥厂泰和路北侧 |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