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请自公告知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4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网址:镇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nzk.gov.cn)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四至界限) |
1 | 李映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凤尾镇仁和村委会搬旧寨组 | 530924004007JC00463F00010001 | 土地面积:150㎡/房屋面积:106.14㎡ | 宅基地 | 本宗地界址点J1至J2相邻秧老开户,J2至J5相邻李映虎,J5至J6相邻字春祥,J6至J1相邻施贵华。 |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