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赵庆娟 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05月13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赵云(已故) |
云(2018)镇康县不动产权第000078号 |
镇康县南伞镇新县城富康小区51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
150㎡/282.48㎡ |
赵庆娟 |
该宗不动产原权利人为赵云(已故)、杨德伦,由赵庆娟继承赵云所占份额 |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