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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定犬只狂犬病疫苗 免疫接种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31 10:56
作者:
信息来源: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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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对符合动物诊疗条件的镇康县南伞小尾巴宠物生活馆办理出具《动物诊疗许可证》,并认定镇康县南伞小尾巴宠物生活馆为镇康县城市犬只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点。请广大养犬人持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犬只正面侧身1寸彩色照片,携带出生满3个月的健康犬只到免疫点进行狂犬病免疫注射,申领《狂犬病免疫证》。

镇康县南伞小尾巴宠物生活馆地址:镇康县南伞镇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勐英路17号一楼3-4号门面。

监督电话:0883-6630228(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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