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办公室(中心、所):
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乡(镇)法定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和<镇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镇政办发〔2024〕24号)文件精神,凤尾镇按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各项行政职权事项的对应责任,形成《凤尾镇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的有机衔接,经凤尾镇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经梳理,凤尾镇行政职权共计8类,共计221项。其中:行政许可类7项,行政处罚类142项,行政强制类6项,行政给付类8项,行政检查类10项,行政裁决类3项,行政确认类3项,其他行政职权类4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