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民政局:
报来《关于木场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镇政民政请〔2024〕8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覆盖10个村委会,79个自然村,132个村民小组,4466户23241人受益。改造项目实施后,能够提升项目区老年人群体生活质量,对提高老年人群体特别是失能、半失能、空巢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着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实施方案参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规定格式编写,深度基本达到要求,编制相对规范,范围和内容较为全面,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项目代码:2408-530924-04-01-835172)。
三、建设性质:改造
四、建设地点:镇康县木场乡勐撒村原勐撒完小旧址
五、项目单位:镇康县民政局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框架结构厨房150平方米及配套明厨亮灶设施设备。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6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60万元。
八、建设年限: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
九、相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二)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和《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规定组织招投标活动,按期实施项目。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建设需要,需对本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的,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0〕3号)的规定等,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项目名称:木场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8-530924-04-01-835172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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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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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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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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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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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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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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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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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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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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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审批意见: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相关规定,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3日 |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