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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关于对第一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验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16 11:14
信息来源:镇康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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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问题描述:

临沧市7条高速公路和1条铁路全面开工建设,但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项目建设环保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五网建设重点工程环保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

二、整改责任单位:镇康县交通运输局

三、整改时限:2020年

四、具体整改措施:

1.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建设方严格执行环保措施的落实。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加强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和生态治理。(责任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2.全力推行清洁施工“六个100%和六个不准”,认真落实防治施工和运输扬尘。

3.严格强化执法检查,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施工单位,要求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

我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市环境支队严格执行现场检查监管制度,对施工现场发现的不执行环评环保措施的行为,予以整改。严格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六个100%和六个不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道路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立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严格执行“一项目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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