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砂石料场如临双高速天生桥施工段、永勐高速路永德段、瑞孟高速公路镇康段,临翔区、临沧工业园区建筑施工工地,双江县邦佑采石场、沧源县满砍采石场、耿马县石门坎采石场、永德县永康镇热水塘人窝塘采石场等多处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不到位,未完全落实相关防尘、降尘、抑尘措施。
镇康县存在的问题:瑞孟高速公路镇康段施工扬尘管控宽松,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砂石料场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不到位,未完全落实相关防尘、降尘、抑尘措施。
二、整改责任单位:镇康县交通运输局
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具体整改措施:
1.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工作任务、整改目标和责任单位,扎实有力推进问题整改。
2.督促瑞孟高速公路镇康段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砂石料场等重点扬尘区域落实防尘、降尘、抑尘措施。
3.举一反三强化源头管控,组织各有关单位组成工作组深入企业、工地,开展常态化检查,严格督促各类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六个100%”和“六个不准”进行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上路开展土方、砂石料违规运输整治,严控运输扬尘。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落实情况:
1.根据市级整改工作方案,我县对标对表制定了县级整改方案,明确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镇康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镇康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工作方案》(镇政交字〔2023〕20号),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2.瑞孟高速公路施工便道已进行路面硬化,建设沉淀池16个,拌合站8个,清洗池5个,部署洒水车4辆,常态化开展降尘作业。拌合站场、砂石料场增加防尘网,实现封闭加工,有力预防飞尘外溢。各拌合站场、砂石料场加密洒水清尘频次,所有施工车辆出厂必须经除泥、冲洗后方可驶出,拉运车辆用篷布铺盖,严控尘土泼洒和飞扬。
3.由牵头部门组织工作组进企业、进工地,加强常态化检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源头管控,累计出动检查车辆12辆次,检查人员48人次,签订《在建工程环境保护责任书1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