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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7 11:05
作者:
信息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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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翟庆丽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09月18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权利人

(已故)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杨国勋(已故)

云(2023)镇康县不动产权第0000047号

镇康县凤尾镇集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

城镇住宅用地

281.50㎡

翟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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