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办公室(中心、队):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科学界定权责边界,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清单〉<镇康县赋予南伞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实施行政区域划分清单>〈镇康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镇政办发〔2024〕24号)要求,现将《凤尾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予以公布。请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