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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9 14:04
作者:
信息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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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忠良、李民、李斯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3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权利人

(已故)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李海兰(已故)

合同编号:2006-041(商品房购销合同)

镇康县南伞镇泰安路旁疆城家园8幢2单元101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住宅

112.97㎡

李忠良、李斯、李民

继承人继承李海兰所属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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