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陈兵文、陈边菊、陈边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2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陈红松(已故)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镇国用(2003)字第0081号;房屋所有权证:镇房权证南伞字第(2004)220号 |
镇康县南伞镇政通路14号自建房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私房 |
商贸用地/商住楼 |
土地:324.00㎡房屋:516.08㎡ |
陈兵文、陈边菊、陈边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