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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全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30 04:34
信息来源:镇康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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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规定,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从源头上治理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现将镇康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6630356,公示期:7天(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7日)。

镇康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序号

源头单位

1

临沧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

昆钢水泥建材集团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3

镇康南华南伞糖业有限公司

3

镇康南华勐堆糖业有限公司

镇康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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