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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8 04:07
作者:
信息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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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街梅、李建雨、李建波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1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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