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巡排查,发现南伞镇班龙村一组、勐捧镇根基村陈铁房组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和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2]101号)文件精神,经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属乡(镇)申报,云南省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并报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受理,现对镇康县2025年度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公示,并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进行管理,在未正式列入隐患点台账管理之前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委派人员进行监测管理。本公示期为15日。
特此公示。
镇康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