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杨源花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28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秦裕福(已故) |
镇国用(2006)第0252号; 镇房权证凤字第(2003)0493号 |
镇康县凤尾镇集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划拨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土地使用权面积105.11㎡;房屋建筑面积75.28㎡ |
杨源花 |
杨源花继承秦裕福不动产份额 |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