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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镇康边境管理大队关于涉案财物认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1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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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镇康边境管理大队清理了一批因所有人无法通知或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涉案车辆,其中汽车17辆、摩托车10辆。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对上述涉案财物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六个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请权利人或权利人指定委托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到镇康边境管理大队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置,并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883—2685805,联系人:赵警官或沈警官,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永安路36号。

特此公告

附件:待公告的涉案车辆明细表        

              

镇康边境管理大队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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