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木场乡水务服务中心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木场乡水务服务中心注销后,由木场乡人民政府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相关业务由木场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承接。
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5年9月28日(公告发布日期)起30日内反馈。
特此公告。
事业单位:木场乡水务服务中心
权利义务承接单位:镇康县木场乡人民政府
举办单位:镇康县木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 涛 联系电话:0883-306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