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镇康县勐捧镇财政所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
镇康县勐捧镇财政所注销后,由镇康县勐捧镇人民政府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5年10月21日起30日内反馈。
特此公告。
事业单位:镇康县勐捧镇财政所
权利义务承接单位:镇康县勐捧镇人民政府
举办单位:镇康县勐捧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辉云芳 联系电话:0883-689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