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对遗失林权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本人李春祥,系坐落于镇康县勐堆乡蚌孔村委会崩龙田组林地的合法权利人,该林地对应的林权证书证号为镇林证字(2013)第00300号,林地面积17346.2亩,林木种类为有林地,林权登记日期为2013年7月22日。
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导致上述林权证书遗失,经本人核实确认,该证书已无法找回。现郑重声明,上述林权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持该证书办理的相关业务均无效。
本人拟向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办理该林权证书注销手续,公告期限为10日(自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3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书面反馈,逾期无异议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声明人:李春祥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