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5〕22号)要求,结合《镇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修订形成《镇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修订情况如下:
一、新增实施许可事项。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主管部门为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取消实施许可事项。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三、规范许可事项名称。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事项名称。
四、调整许可事项实施层级。对“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国库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2个许可事项实施层级作出调整。
五、调整许可事项设定和实施依据。对2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作出调整。分别为:县发展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县教育体育局“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县财政局“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县自然资源局“开采矿产资源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县水务局“取水许可”;县卫生健康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护士执业注册”;县应急管理局“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市场监管局“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企业登记注册”;县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镇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时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