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规定,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从源头上治理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现将镇康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83—6630356(镇康县交通运输局),公示期:7天(自2025年12月25日至1月1日)。
镇康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序号 | 源头单位 | 负责人 |
1 | 临沧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郑旭 |
2 | 昆钢水泥建材集团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 颜洪永 |
3 | 镇康南华南伞糖业有限公司 | 罗志坚 |
3 | 镇康南华勐堆糖业有限公司 | 李学良 |
镇康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