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康县财政局 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镇康民宗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互助资金监管的意见》以及《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注销勐堆乡勐堆村一组 二组扶贫互助社的批复》的文件精神,勐堆乡勐堆村勐堆自然村一组扶贫互助社已于2026年4月按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后其法人资格正式终止,不再具备相应民事主体资格。
特此公告。
拟注销单位:勐堆乡勐堆村勐堆自然村一组扶贫互助社
联系人:鲁尹刚(联系电话:13095226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