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强代表:
您在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农村土地性质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农村土地确实存在同一地块持有两证或三证的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承包证)。目前的现状在一定时期内无法解决。原则上要理清持有证件的时间先后顺序,要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以云南省二轮土地延包档案为基础,全面清理农村土地承包底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相关文件资料,查清土地承包现状,打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针对您提出的林业资源监管、林业执法难度的问题,必须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林地管理和草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申报,涉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各部门将按照要求进行答复,农户不得违法进行开发。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