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雁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设南伞镇田坝村苗族文化活动广场的提案》(第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关于建设南伞镇田坝村苗族文化活动广场的提案》(第1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认为你们的提案非常到位及时,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地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建好文化活动场所,有利于改变群众思想观念落后,业余休闲活动单一的情况,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同时也是丰富农村文化,繁荣文明村风,美丽乡村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必要;另一方面,对保护和弘扬苗族文化,开展节庆日民风民俗活动有重要的意义,全县大部分村都建起了文化广场,你村修建文化广场也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县委县政府很重视此项工作,安排县民族宗教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立项支持文化活动广场建设,以苗族文化促进乡村振兴。
感谢你们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