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镇康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和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使用情况
(七)2017年调整预算执行变动说明
二、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情况
三、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四、2018年财政工作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相关名称解释
第三部分、镇康县2018年预算套表
1-1镇康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1-2镇康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镇康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
1-4镇康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
1-5镇康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6 镇康县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预算表
1-7镇康县2018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8镇康县2018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1镇康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2-2镇康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2-3镇康县2018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2-4镇康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3-1镇康县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3-2镇康县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4-1镇康县2018年财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4-2镇康县2018年财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4-3镇康县2018年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镇康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统计表
2018年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镇康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镇康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县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县人民政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狠抓增收节支,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创新宏观调控措施,财政执行情况基本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03万元,完成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数26600万元的109.8%,同比减收2703万元,下降8.5%。其中:税收收入13021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4.6%;非税收入16182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5.4%。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81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8065万元的101%,同比增收304万元,增长3.9%;地税部门53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5366万元的100.3%,比上年减收1342万元,下降20%;财政部门156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3169万元的119%,比上年减收1665万元,下降9.6%。
2.支出情况: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955万元,完成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数182200万元的103%,比上年增支9722万元,增长5.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13679万元;国防405万元;公共安全12258万元;教育34615万元;科学技术33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8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67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5642万元;节能环保8312万元;城乡社区12608万元;农林水30827万元;交通运输1104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948万元;商业服务业55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960万元;住房保障1309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95万元;债务付息185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18万元;其他支出2094万元。
3.平衡情况: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993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6270万元,调入资金2044万元,收入总计197447万元;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95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370万元,上解支出311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万元,支出总计197447万元,年终收支平衡。
4.向上争取资金情况: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5983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00万元,增长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全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08万元,完成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数3243万元的105%,比上年增收2189万元,增长179.6%。
2.支出情况:全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92万元,完成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数4371万元的118.8%,比上年减支153万元,下降2.9%。按照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71万元;农林水支出917万元;其他支出840万元。
3.平衡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2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570万元,上年结转52万元,收入总计8951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9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570万元,支出总计876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全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514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2537万元;利息收入75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5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203万元;转移收入99万元。分险种收入情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24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6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95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5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27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43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56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458万元。
2.支出情况:全年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合计4483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344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386万元;转移支出5万元。分险种支出情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60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91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01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479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47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55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458万元。
3.结余情况:2017年收支结余30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71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镇康县自来水公司、镇康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镇康县建筑设计室三户县属监管国有企业无预算,因此,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经上级财政部门核定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2017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7992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5351万元,专项债务4571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县共有政府性债务余额155575.51万元(含债券债务79620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44147.81万元(包括一般债务139576.99万元,专项债务4570.8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1427.7万元。
债务增减变动情况:全年新增债务9900万元(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镇康(南伞)至耿马(清水河)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5000万元;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建设2000万元;易地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1500万元;2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1400万元。全年共偿还债务17579.44万元(含债券置换偿还9940万元),偿还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补助及县级财力。全年置换债务9940万元,用于置换清理甄别锁定的政府存量债务,分别置换到县教育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凤尾镇、木场乡、城投公司等锁定的存量债务。
(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上级共下达我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203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345万元,两项合计24376万元,较上年22337万元增加2039万元,增长9%。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合理安排使用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工资发放21876万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1500万元;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发展1000万元。
(七)2017年调整预算执行变动说明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显等困难,县人民政府及时提出调整财政收支预算方案,并向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将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6600万元,实际完成29203万元,组织收入增加260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82200万元,实际完成187955万元,增支5755万元。主要原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26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329万元;调入资金增加585万元;上解支出减少24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万元。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预算数为3243万元,实际完成3408万元,组织收入增加1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数为4371万元,实际安排5192万元,增支821万元。主要原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8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收165万元;结余增加189万元。
以上收支完成情况经上级财政清算后,决算数仍可能发生变化,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再通过法定程序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民政府迎难而上,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支持重点行业发展、确保各类民生支出资金需求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开展了切实有效的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保障。
(一)收入质量逐步提高。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县人民政府把充分挖掘财源,创新征管措施,提高收入质量作为组织收入的重点来抓,虽然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但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由上年的43%提高到44%,提高了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比逐年下降势头得到控制。一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努力培植骨干财源,综合运用专项扶持、以奖代补、融资投入等政策措施,全年县级投入资金923万元,大力支持甘蔗、烤烟产业发展,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积极巩固了传统产业税基;二是推进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和奖励扶持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和引企入园力度,积极服务工业企业发展,提升工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三是建立定期分析通报财政收支制度,围绕收支任务按月召开财税联席分析会议,强化税源动态管理,实现财税信息共享,促进财税工作协调发展;四是加强税源管控。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加大税收稽查和清欠力度,防止税源流失,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财税优惠政策,严格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二)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落实民生保障,研究和把握专项扶持政策,在保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坚持把民生作为财政保障重点,紧盯群众最期盼、最急需解决的农业、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和就业等社会保障领域重点问题,全年各类民生支出达150364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一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面对收支平衡的巨大矛盾,始终坚持优先保障工资发放的原则,统筹资金,克服困难,全年及时足额发放全县在职干部职工、退休人员、村组干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47510万元。二是加大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工作,全年财政共投资脱贫攻坚资金19130万元,较上年增长33%。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1537万元,新增债券2900万元,边境转移支付项目资金3200万元,县级财力安排1493万元。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整合使用各行业、各级次、各渠道财政涉农资金40300万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使用精准度,为我县脱贫攻坚提供有力资金支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3334万元,完成埋设管道55.88公里,新建小型蓄水池28座,完成澳洲坚果种苗购置39600株,种植1800亩,安装塑料分流减压桶32个,架设安装引水、灌溉管网33.84公里,新建生产道路11.5公里,技术培训236人次,完成田间道路建设17.09公里,建设机耕路12.66公里,完成通村公路18公里。三是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全年安排村组干部报酬及运转经费1562万元,在财政较为困难情况下仍保障提高村委会及社区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和村(社区)组干部报酬,村组干部报酬提高标准后增加支出395万元。实施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投入资金2629.77万元,建成村内户外硬板路33条长59.39千米,安装路灯392盏,建成活动室650.8平方米,建成活动场2183平方米,绿化种植2742株,建成垃圾池240立方米,建成公厕4座186.6平方米,建成排水沟80米,建成寨门1座56平方米,建成边民互市场一座1000平方米,建成农贸市场商品房2574平方米,完成钢塑大棚建设1700平方米,村级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四是落实教育经费投入,全年安排教育支出34615万元,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全面实施14年免费教育,全年拨付14年免费教育资金820万元,惠及学前幼儿3181人,普高生2202人,职高生358人,保障实施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投入,教育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五是优先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24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流浪人员、困难残疾人、孤儿、边民等特殊对象4700人,发放救助资金2422万元;向城市低保对象965户1491人发放资金783万元(月人均补助标准325元);向农村低保对象12677户34249人发放低保金8688万元(月人均补助标准275元),向3026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81万元;安排就业补助506万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3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64人;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5590万元。六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年安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642万元,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65347人,财政筹集450元/年.人,个人缴费150元/年.人,解决了人民群众看病贵和因病返贫问题。七是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全年拨付资金3082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工程支出;落实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政策,不断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全县共拨付住房公积金配套资金4079万元,有效解决职工购房困难问题。八是加大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出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企业71家,20户企业和个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积极督促被列入工商异常经营名录的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争取失信企业清零。
(三)重点项目保障有力。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增速平稳增长。一是全年用新增债券安排镇康(南伞)至耿马(清水河)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5000万元,教育全面改薄工程2000万元,易地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1500万元,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1400万元。争取上级补助用于重点项目33712万元,其中:教育校舍维修及全面改薄3375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13323万元,水利建设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195万元,农村危旧房改造7021万元,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112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3473万元,脱贫攻坚建设3200万元。二是全年争取政府债券置换资金9940万元,用于置换存量债务,降低了举债成本,有效缓解化债难的问题。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到位30000万元,由县交通局、扶贫办、教育局、水务局分别进行项目实施,有效提高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力度。南伞河河道治理专项建设基金到位9400万元,规划方案已评审通过,一期工程一季度可实现开工建设。三是年内完成对帮东河水库建设采用PPP融资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物有所值论证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县级联审顺利通过省PPP项目专家组论证,拓宽了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融资渠道。
(四)财政改革深入推进。2017年坚持以改革为引领,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一是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将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将预算编审的重点转移到“强化控制、突出绩效”上来,支出预算上建立健全定额标准体系。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全面建立风险防控措施,运用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等方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务大检查,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两家会计事务所对103个单位的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审计,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后下达整改通知,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三是全面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密内容外,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情况都要向社会公开,县本级政府预决算、全县52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率达100%。四是积极开展税制改革,全面巩固“营改增”后结构性减税成果,全面启动环境保护税改革,我县基础数据移交工作已完成,2018年1月1日起将对大气、水、固体污染物和噪声等开征环境保护税,取消“排污费”的征收。五是积极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继续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缴,2017年共清理收回部门存量资金1709万元,将部门闲置资金安排到急需安排的民生领域中,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落实人大审议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预算执行的决议及县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积极吸纳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着力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环节。科学谋划预算,规范收支行为,严控一般性支出,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规范项目预算,集中财力全力保障“三保”支出。二是严格加强预算执行。保障基本支出的合理需求及机构的正常运转,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持续盘活存量资金1709万元。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制定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初步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政府科学合理举债、用债、偿债,防范和降低财政金融风险。
各位代表,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增收基础不牢,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生产规模与效益不平衡,县域工业经济增长乏力,财政增收后劲不足,非税收入占比高,收入结构不合理,县级可用财力严重不足。二是人员工资、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大幅增加,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大,欠债建设较多,财政收支矛盾尖锐,借出资金占用国库库款得不到缓解,国库资金管控风险加大。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预算编制执行不规范,预算执行约束力度不够,财政支出绩效有待提升。四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仍然较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区域性风险化解的压力较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18年,增收节支、统筹兼顾、保障民生,科学安排仍是财政部门的重点工作。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并完善项目库及其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管理,严格项目立项,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和时效性;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一)一般公共预算。2018年,全县预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预计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8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
全年收支平衡情况: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3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000万元,收入总计210200万元;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80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26300万元,年初部门预算支出80500万元),上解支出3400万元,支出总计21020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18年,全县预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11万元,较上年增长70.5%;预计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00万元,较上年增长34.8%。
全年收支平衡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余189万元,收入总计7000万元;年初部门预算支出60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000万元,支出总计7000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8年,预计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收入3835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3738万元,利息收入44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4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607万元,转移收入98万元。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支出3172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43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324万元,转移支出9万元。
本年收支结余6628万元,上年度结余21716万元,预计2018年年末滚存结余2834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镇政发〔2017〕39号)规定,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收取比例为“县属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对上一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以上比例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净利润低于50万元的企业和政策性企业暂时不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镇康县县属监管国有企业共三户,分别是:镇康县自来水公司、镇康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和镇康县建筑设计室。从三户企业报送的201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看,净利润均未达到50万元,因此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2018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2018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年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为重点,增收节支、统筹兼顾、保障重点,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巩固好甘蔗、烤烟等传统产业,提高规模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单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培植新兴财源,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支柱产业,大力支持第三产业发展,壮大财源基础;在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抓项目,优产业,调结构,扶龙头,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完善征管措施,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跟踪监控和潜在税源、零散税源的管理,加大税收专项检查清理和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切实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控制税收收入占比下滑的势头。三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强财政票据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盘活国有资产,结合南伞老城改造项目,加大对闲置国有资产变现,不断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工作。
(二)着力改善保障民生。一是大力争取各项惠民政策扶持。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把准政策要点,看准投资重点,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级盘子,使各项民生事业得到项目的支持。二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和范围,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需求。三是严格财政支出管理,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妥善处理好吃饭与建设关系,努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发展的大问题,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更好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保障民生兜底需要。
(三)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一是规范融资行为。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的规定,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落实政府性债务责任追究机制,严控企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违规融资举债,积极争取新增和置换债券资金,逐步实现我县债务风险可控、可化的目标;二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加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对所需安排的资金在年度预算统筹考虑,严格将年度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年初预算。三是加大债券资金监督管理。对安排到各部门的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资金在使用过程进行跟踪问效,并对审计提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做实2018年预算编制基础工作,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年初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面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积极构建绩效管理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优化预算编审流程,将部门绩效目标申报纳入预算编制环节,做到有目标、有跟踪、有评价、有公开、有运用,把绩效管理贯穿整个财政工作始终。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出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改革进度要求,稳步推进我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工作,实现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全面提升财政国库管理水平。四是稳步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充分调动乡(镇)财政积极性,推进部分经济发展好的乡(镇)恢复一级独立预算,巩固乡(镇)一级财政预算地位,赋予乡(镇)财政更多自主权,激励乡(镇)加快发展,按上级改革时间要求结合乡(镇)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工作。
各位代表,2018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抢抓机遇、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
附件:1. 镇康县2018年预算套表.xls
2. 相关名词解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