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zcx/2024-00095
发布机构
镇康县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3-08
镇康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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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第二部分 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财税调控职责,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各财政所的业务工作。

2、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3、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牵头制定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县级财政各项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预算部门的财务决算。

6、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监缴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和使用;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8、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审核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9、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0、依法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规定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

11、依法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的情况,反映全县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问题。

12、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非贸易外汇管理。

13、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提出任免建议;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镇康县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或监事会代表;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14、研究制定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引导和鼓励驻镇康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负责镇康县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分行镇康县支行联系沟通工作,配合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工作;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业务工作;推进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发展;统筹、协调直接融资的有关工作,制定扶持、推动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的有关政策;引导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15、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主要工作

1、全力以赴抓收入,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全县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收支目标,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和政策性减收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开展各项收入的征管工作,财政收入在困境中实现了持续增长。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47984万元,比上年同期45562万元增收2422万元,增幅5.3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906万元, 比上年同期30052万元增收1854万元,增幅6.17%,其中:完成税收收入13963万元,比上年同期12594万元增收1369万元,增幅10.87%,完成非税收入17943万元,比上年同期17458万元增收485万元,增幅2.78%。

2、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开支,确保工资、社会保障重点支出。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7818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小幅下降,减支11623万元,减幅6.1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550万元,同比增长21%;国防569万元,同比增长262.4%;公共安全10012万元,同比下降24.1%;教育27621万元,同比增长0.2%;科学技术424万元,同比下降23.7%;文化体育与传媒1647万元,同比增长24.1%;社会保障和就业25872万元,同比增长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2446万元,同比下降0.1%;节能环保6978万元,同比增长129.7%;城乡社区1605万元,同比下降13%;农林水36454万元,同比增长1.1%;交通运输11910万元,同比下降35.5%;资源勘探信息等1406万元,同比下降69%;商业服务业等1040万元,同比增长22.1%;国土海洋气象等1526万元,同比下降68.2%;住房保障12109万元,同比下降16.8%;粮油物资储备327万元,同比增长15.1%;债务付息632万元;债务发行费40万元;其他支出2015万元,同比下降44.2%。

3、统筹协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财政部门在做好自身争取资金的同时,全力配合各部门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2016年,全县共完成公共预算向上争取资金147831.18万元,完成任务数174200万元的85 %;完成政府性基金向上争取资金4148.45万元,完成任务数2800万元的148%。

4、落实民生保障,加快民生事业发展。 一是落实教育经费投入。全年安排教育支出27621万元,全面实施边境14年免费教育,拨付秋季学期补助资金372万元,惠及学生4899人;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保障机制1955万元,惠及学生23256人;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1851万元,惠及学生15091人;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394万元,惠及学生24666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96万元,惠及乡村教师1318人。二是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全年安排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47万元,积极支持特色文化、广播电视、公益电影、农家书屋、文化下乡等活动,繁荣农村文化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三是优先支持社会保障。全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2万元,向397 户对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51万元。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审批流程,建立劳动保障、财政、担保机构、贷款经办银行联合审核小组和联审会议制度。强化对担保基金的代偿、弥补和财政贴息监督检查,防范和控制风险。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全年安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446万元,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人数157361人,参合率达99.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449人,参保率95%,统一人均财政补助420元/年,人均筹资120元/年,全年筹集资金8741万元。五是落实各类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全年民生支出达79%。及时兑现粮食综合直补、草原承包、退耕还林补贴等惠农资金5146万元,其中:森林生态补偿579万元,退耕还林补贴813万元,陡坡地治理100万元,草原生态补贴668万元,种粮农民补贴2950万元,农机补贴36万元;安排美丽乡村建设、四位一体建设试点村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125万元;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2417万元,民贸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补贴2家,贷款贴息254万元。六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全年安排扶贫支出1437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资金6000万元,设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

5、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全县除涉密单位以外,所有预算单位全面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59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进行公开。二是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从5月3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障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共涉及1630户。三是做好《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基层项目库》信息录入工作,助推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的顺利开展,共入库项目262个。四是切实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对财政存量资金实行按月统计、汇总、上报,两年及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进行及时收回,截至目前各单位共交回财政存量资金3847.53万元。五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认真履行银行账户年检制,进一步精简压缩专户数量,严格控制专户设置,强化专户资金管理,杜绝违规开设专户。六是严把资金动态监控监督审核关。全年对资金动态监控1550笔15531万元,其中:财政按规定审核后给予通过901笔,确认违规退回649笔。七是继续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年内组织项目审批并上报165次,预算采购金额7868.6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549.34万元,节约资金319.28万元,节约率4%。八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确保重点项目支出。清理整合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共收回各类结余资金4003.7万元,资金全部统筹用于教育、民政、国土环保、林业、扶贫等项目建设,有效盘活了存量资金,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率。九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对4个部门开展财政会计信息监督检查,对7个部门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查,对7乡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自查抽查。十是提高会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对全县610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进行年检审核、注册、登记。

6、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2016年,安排置换债券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金3940万元。向县农业银行申请贷款融资9600万元,其中:茶家寨水库建设项目贷款3600万元,金场坝水库建设项目贷款6000万元,目前到位资金3600万元;向县农发行申请易地扶贫建设项目贷款80000万元,目前已到位资金30000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市扶贫开发公司承贷向省国开行申请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77000万元;向市项目投资公司贷款融资3000万元,目前资金已到位,有力地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和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7、强抓项目申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认真做好农业综合开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完成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5个,总投资 2417万元,财政资金1555.97万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3个,治理土地面积1万亩,产业化经营项目2个;向上争取2016年土地治理项目3个,计划投资10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0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4万元、自筹资金21万元。项目建设区主要涉及木场乡龙塘村、南伞镇田坝、勐捧镇岭岗寨,治理土地面积共0.8万亩。二是完成2015年财政奖补一事一议普惠制、美丽乡村项目的收尾工作,项目总投资1978.98万元,财政奖补到位资金870万元,整合其它财政资金126万元;申报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25个、美丽乡村项目4个,计划投资2847.37万元,财政奖补到位资金1110万元,整合其它财政资金786.67万元,项目计划2017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三是完成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计划投资908万元,财政奖补资金400万元。四是做好四位一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项目计划总投资3806. 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00万元,整合资金1066万元,群众自筹1666.4万元,村民以劳折资62万元,村集合投入12.3万元;项目计划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和生产生活环境,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了一批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

8、抓班子带队伍,建设勤政廉洁财政机关 。一是认真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做到“五个坚持”,实现“四个进一步”,不断增强财政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财政业务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三是抓好机关党建和班子建设,抓好干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廉政勤政和业务技能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以“五个一” 建设为重要标准,深化文明单位创建, 全面提升财政人的文明意识和服务质量。

二、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镇康县财政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

(三)总体思路:依据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镇康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内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四)根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0〕142号),设立镇康县财政局,为镇康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

2017年预算镇康县财政局预算编报得内设股室共27个,分别是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局票据监督中心、预算局、绩效管理股、国库股(加挂工资统发办公室牌子)、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产业发展股、涉外金融股、会计股、监督检查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科技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乡镇财务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评价考核股、法制税政股、法制税政股、政府采购中心、镇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国库支付中心、投资评审中心等,都属于财政全供给。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16人,在编实有人数60人,其中:科级25人,其他人员24人,事业人员11人;另有离退休人员6人,财政全供养67人;大学生志愿者4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3人,农村户口2人,城镇户口1人;在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辆。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单位申报情况,“镇政财预字〔2017〕13号”文批复2017年镇康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8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1.79万元。

“镇政财预字〔2017〕13号”文批复2017年镇康县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58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58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09万元,占总支出的99.87%,项目支出0.7万元,占总支出的0.001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601行政运行”款支出530.8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2010650事业运行”款支出50.9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国资公司、城投公司)等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支出537.3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9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7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7.09万元,主要反映的是2017把年原来单独核算的国资公司和城投公司财政供养人员划转到财政局统一核算,增加了这部分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优秀公务员奖励的专项经费0.7万元,主要反映在2016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人均800元的奖励金,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4.93万元,主要是2017年单位申报的2016年续报项目没有获得批准。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局政府采购未作预算安排。


第二部分镇康县财政局2016年收支预算表(见附表)


附件:

镇康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镇康县财政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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